部门职责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常规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及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

3、负责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4、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和军训等工作。

5、抓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参与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培训及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工作;协助办理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7、负责学院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学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协助各系(部)调查、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违纪问题和突发事件。

9、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做好学生住宿的安排、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10、负责中专生学籍管理、资助工作及毕业证办理。

11、负责中专生个人学籍学历证明、介绍信开具。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