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1、负责学院各项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会计法》《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学院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流程。

2、负责编制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并监督和管理预算的执行,按时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地反映学院经费的收支执行情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3、负责学院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的业务事项,定期进行银行存款、现金及往来款项的核对工作,及时登记各类账簿,做到账证、账账、账表、帐实相符。

4、做好学费等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好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公示、票据收发、核验及管理,及时做好上缴财政专户和资金回拨工作,增强学院经费自给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积极筹集学院建设需要的资金。 
    6、负责全院人员工资、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劳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及办理税票、报账等财务经济类证明的开具。
    7、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确保会计档案安全、完整并有效利用。

8、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核算和监督工作。负责资产数据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理;监督管理物资采购流程,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检查;按照各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按时准确地完成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维护学院国有资产安全,发挥资产效益。

9、负责学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加强业务建设,培养协作高效的财务工作团队。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