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系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工作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学生工作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工作考核体系,逐步实现学生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对于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我院学生工作的定期全面考核,将比较全面地了解我院学生工作的质量和发展状况,并以此激励先进,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二、考核的指导思想

  尊重事实,科学评价,以评促建,重在提高。

  三、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全院各系。

  考核的内容分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政治稳定工作、学风建设、学生管理工作、学生资助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创新与特色等六个大项14个方面。

  四、考核的原则、方式及时间

  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基本活动与特色活动相结合、自我评价与部门评价相结合、年度考核与系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工作的时间定于每年11月-12月进行。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工处与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或主任(副主任)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学工处长任副组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系学生工作进行考核。

  六、考核的指标体系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政治稳定(25分)

  1.思想政治教育(15分):教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参与率高,效果良好。

  考核内容及标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教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8分);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女生专题讲座、毕业生专题教育,教育活动参与率高,效果明显(7分)

  2.政治稳定(10分):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符合“四个不得”的要求。

  考核内容及标准:无学生参加非法集会(3分);无学生参加游行示威(3分);无学生转发网上非法信息(2分);无学生参加其他破坏社会秩序活动(2分)。

  (二)学风建设(20分)

  1.考风考纪教育(4分):考风状况,考试违纪率。

  考核内容及标准:认真组织考风考纪教育(2分);无违纪现象(2分),或学生违纪后积极教育引导学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1分)。

  2.听课查课(4分):听课查课执行情况。

  考核内容及标准: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查课,记录完整,作用明显(4分)。

  3.学业预警(4分):学业预警制度、执行情况、预警档案、采取的措施、效果。

  考核内容及标准:预警制度健全(2分);及时掌握学生学业状况,建立学业困难学生档案(1分);预警措施具体、可行,学业预警管理效果明显(1分)

  4.学科竞赛(4分):学科竞赛的开展,校内外获奖情况。

  考核内容及标准:在校内积极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学生专业思想稳定,学生参与面大(2分);组织学生参加全市、全省或全国的学科竞赛(1分),并获得一定奖项(1分)。

  5.学风建设效果(4分):系的学习氛围;学生的学习目的、态度、效果;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状况。

  考核内容及标准:积极开展学风教育,系学生学习氛围优良,学生学习目的明确,第一课堂秩序优良(1分),学生成绩合格率高(课程考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1分);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有序,学生参与率高,成绩显著(1分);学生社团活动成效显著(1分)。

  (三)学生管理(25分)

  1.日常管理(17分)

  (1)行为规范管理(3分):对学生早操、出勤、晚归未归的管理和行为举止的引导。

  考核内容及标准:学生早操、出勤(2分);无晚归未归的(1分)。

  (2)奖惩管理(4分):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违纪处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奖学金评定和评优评先,公平、公正,无差错,无投诉(2分);违纪处分合理且具有警示效果(2分)。

  (3)学籍、档案管理(2分):学籍申报、新生档案审查、在校生档案保管、毕业生档案整理与寄出。

  考核内容及标准:认真申报学籍,审查和完整移交新生档案(1分);妥善保管学生在校期间档案,且在学生毕业后准确寄出其档案(1分)。

  (4)学生缴费(4分):催缴措施及其效果。

  考核内容及标准:督促学生缴费的措施具体、有效,缴费率达95%以上(1分);达96%以上(2分),达98%以上(3分),达100%(4分)。

  (5)宿舍文化建设(4分):宿舍卫生状况,文明特色(示范)宿舍参评情况。

  考核内容及标准:宿舍卫生抽查成绩为优秀(2分);积极参加学校文明特色(示范)宿舍评比活动整体效果优良(2分),整体合格以上(1分)。

  2.安全稳定(8分)

  (1)安全责任事故(4分):因系责任或工作不到位所导致的学生伤亡事故。

  考核内容及标准:无因系责任或工作不到位所导致的学生伤亡事故(4分)。

  (2)突发事件处置(4):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考核内容及标准:无突发事件发生(4分);发生突发事件后能积极、妥善处置(3分),能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2分)。

  (四)学生资助与心理健康教育(20分)

  1.学生资助服务(10分)

  (1)困难生认定工作(4分):组织健全,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完善经济困难学生库。

  考核内容及标准:系、班级困难学生认定组织健全(1分),认真履行职责,认定结果客观准确、符合实际,无投诉现(1分);建立经济困难学生库(1分);困难学生信息库更新及时,相关数据报送准确(1分)。

  (2)资助工作与资金发放(4分):政策宣传到位、贷款办理及时,助学金评定的公平和客观,助学金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合理、准确、及时。

  考核内容及标准:熟悉各种资助政策,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办理助学贷款(1分);各类助学金评定、发放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不平分,不轮流“坐庄”,不截留、挤占、挪用,零投诉(2分);学费减负、勤工俭学岗位安排、生活困难补助申报等工作及时,资料齐全(1分)。

  (3)感恩和诚信教育(2分):活动主题、形式及效果。

  考核内容及标准:组织学生参加感恩和诚信教育(1分),活动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学生自强成才(1分)。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10分)

  (1)队伍建设(2分):专人专职,建立工作网络,加强培训学习。

  考核内容及标准:建立工作网络,有专职辅导员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会有对应组织机构,班级有心理委员(1分),积极支持、组织系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训学习(1分)。

  (2)宣传教育活动(2分):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考核内容及标准: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校级各类活动,通过举办各类活动、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1分),认真组织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做好普测前的说明动员工作,普测率达到95%以上(1分)

  (3)危机事件预防及干预(4分):准确掌握重点学生,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及时处理危机事件。

  考核内容及标准:准确排查重点学生,随时进行跟踪追访,及时了解、更新重点学生名单;并配合学工处、团委做好重点学生的咨询工作(1分),建立有系(部)危机事件预防与干预领导小组,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对重点学生监控到位,做到及时发现,措施得当(1分),发生危机事件,应急救助正确,成功化解危机并做好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2分)。

  (4)心理健康档案管理(2分):工作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全体学生及重点学生的个案分类建档。

  考核内容及标准: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及总结,系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档案(1分),新生普测结果及建立重点学生登记表建档、重点学生个案建档(1分)。

  (五)学工队伍建设(10分)

  1.辅导员队伍建设(5分):日常管理、培训、分工。

  考核内容及标准:爱岗敬业,学生反映良好,注重推广育人经验与育人典型,职责明确,考核到位,重视学习与培训(2分);辅导员积极研究工作方法,取得研究成果、发表研究论文(2分);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1分)。

  2.班主任队伍建设(5分):学生组织、工作作风及培训。

  考核内容及标准:建立、实施班主任例会制度(2分);积极开展班主任业务培训、辅导,效果良好(2分);开展班主任工作考核检查,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1分)。

  (六)特色品牌项目(附加分10分)

  学生工作创新与特色:特色鲜明,影响力大。

  考核内容及标准:创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发挥典范作用。

  七、考核的程序

  (1)各系提供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2)考核小组听取各系工作情况汇报;(3)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办法对各系的工作进行逐项打分;(4)学生工作考核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100)、合格(60~84)与不合格(0~59)三种等级。

1.考核的结果分值作为学院对系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的基础数据。  

2.考核成绩名列前30%的系原则上评为上一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奖励一定的学生活动经费。同时,对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先比例及辅导员培训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3.对因工作疏忽出现重大失误(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违纪现象等)的系实行一票否决。对于系学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扣减下年度的学生活动经费;对连续两次考核成绩名列最后名次且考核计分低于70分的系予以通报,系须提出整改措施。

九、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