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
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来源:宣传统战部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

 

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

2015—2020年)

    (来源:甘肃省民宗委)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模范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揽,以精准滴灌为理念,深入开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理论、制度三个自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基本国情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的落实,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民族地区精准脱贫、攻坚拔寨,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使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案(事)件基本消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上下全覆盖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创建活动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时间节点,分两步推进全覆盖

    第一步(2015—2020年)。以六大工程为基本抓手,全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百千万目标。即:每年计划创建示范县(市、区)5个,乡(镇、街道)110个,村(社区)1700个,机关600个,学校1300所,企业240家,寺庙680个,家庭院落10000个。到2020年,创建全省示范县(市、区)25个,覆盖面达到30%21个民族县实现全覆盖);创建示范乡(镇)达到500个、街道达到50个,创建覆盖面达到40%;创建示范村8000个、社区500个,示范村(社区)创建覆盖面达到50%;创建示范机关3000个、示范学校6500所、企业1200家,示范机关、学校、企业创建覆盖面分别达到60%;创建示范寺庙3400个,示范寺庙创建覆盖面达到70%;创建50000个示范家庭院落。临夏回族自治州率先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达标,甘南藏族自治州力争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

    第二步(2020年之后)。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新目标,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总结新经验,进一步完善规划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实施,推动全省86个县(市、区)示范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省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新常态,我省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模范省。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教育培育中华民族一家亲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本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理念,科学规划、顶层设计,精准发力、立体推进,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社会各个方面,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一)全覆盖工程

    工作目标——

    依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覆盖规划,制定各个层面的具体示范创建方案,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创建活动全覆盖工程落实。

    内容要求——

    1.坚持整体综合大创建。坚持改革、发展、团结、稳定中心任务,结合不同地方和不同部门对象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全面布局宣传创建各项工作。以圆好团结梦、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为重要载体,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大张旗鼓、大造声势,整体统筹推进,形成全省宣传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的生动局面。

    2.坚持科学规范大创建。深入实施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突出活动特色,优化顶层设计,大胆推进实践。针对示范创建活动阶段性任务要求,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掌握创建活动规律特点,不断充实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用以引导群众、指导实践,提升创建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3.坚持全方位参与大创建。紧扣各族群众和睦相处、过上安定祥和生活的美好愿景,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与热点问题,组织引导干群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全省上下立体大创建,真正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行为,自觉行动,在推动全民参与、全面参与、全社会参与中共享创建成果。

    (二)精准滴灌工程

    工作目标——

    坚持重在平时、抓好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理念,精准不同受众对象,细化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等,全面打造和拓展创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在全社会形成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创建格局,克服以往宣传教育大水漫灌趋同化现象。

    内容要求——

    1.进机关。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与机关、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组织集体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教育培养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在机关举办的各类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主题宣传等多种活动中充分体现我国多元一体多民族国情和各民族大团结元素。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等期间,积极引导机关单位主动热情参与,共享节庆、与其同乐。经常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结合各自职能多为民族地区办好事、实事,增强群众观点,加深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

    2.进企业。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觉把示范创建工作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以企业车间、班组为重点,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企业招收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习惯,及时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员工利益的具体问题,对困难少数民族员工开展结对帮扶以及经常性的送温暖等各项爱心活动。

    3.进社区。正确对待和理解社区(街道)内多民族共居的特点,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进一步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主动为居民开辟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相互展示交流的平台和载体。尤其少数民族聚居社区(街道)等,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多个层面的传统文化活动,举办相关特色鲜明的交流、座谈、联谊和慰问等主题活动,使各民族相知、相亲、相爱之感情表达有载体、有平台,打造社区(街道)活动品牌,使之经常化、规范化、特色化。

    4.进乡镇。重视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乡镇一级民族工作的能力,以脱贫攻坚、改善民生为主题,鼓励支持乡镇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表达合理利益诉求,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宗教因素的各类矛盾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隐患,及时调处民族方面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创业援助工作的关心关注。

    5.进学校。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大中专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贯穿于教书育人各环节和全过程。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报校刊、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电子频道等校内媒体,组织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全面提升师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家亲意识,强化各族师生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坚决反对藏独,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6.进寺庙。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清真寺、藏传佛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橱窗、宣传栏,积极引导宗教人士正确理解宗教政策,全面了解相关法规,大力营造宗教教职人士、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的和谐友善氛围,坚决防止宗教极端势力和十四世达赖分裂势力渗透破坏。积极推进寺庙宗教场所书屋建设,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信教群众移风易俗,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文化引领工程

    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发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实施民族团结优良传统教育,有计划、有目标地打造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多元一体文化特点、特色、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历史文化精品,使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真正得到传承保护,文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使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的文化正能量在各民族中得到进一步弘扬。

    内容要求——

    1.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认真组织民族传统、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课题研究和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部署,适时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书法、摄影、民族艺术品展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原生态民歌大赛、西部花儿(民歌)歌手邀请赛等活动。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博物馆、陈列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建设,重视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护、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支持拉卜楞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等工作。整理出版民族、宗教界等社会进步和知名人士文献作品,发挥文化的民族团结正能量作用。

    2.支持民族文化作品创新创作。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作品创新创作支持力度。紧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组织创排展示历史风貌、体现时代特色、具有市场潜力的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剧目。支持民族团结重大历史题材电视纪录片《凉州会谈》的拍摄和宣传推介工作。创新陇原民族情三下乡活动。各地广播电视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栏目,在每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电影展映周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对祖国大家庭的热爱。支持甘肃少数民族特色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争取到2020年甘肃每个独有民族都有一部高质量的舞台艺术作品或影视作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网络产品创新和少数民族绘画、雕刻、动漫、艺术设计等美术作品创作。

    3.支持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少数民族文艺院团、民族特色手工艺品生产、民族医药和文化产业发展。围绕民族地区民俗风情、红色旅游、草原湿地、森林峡谷等民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支持建设黄河三峡、张掖丹霞、松鸣岩古动物化石地质公园、拉卜楞寺——桑科草原、冶力关、白龙江风情等一大批特色景区,尽快形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民族风情、山水旅游品牌。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建设力度,争取到2020年,全省建成30个以上民族特色名镇和100个以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4.开展双语人才建设。建立双语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实施双语教师特岗计划,拓宽教师队伍准入机制。加强双语教学信息化建设,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积极推进广播电影电视民族语译制工程,丰富民族自治地方广播电视少数民族语栏目,提高双语宣传覆盖率。支持司法部门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少数民族双语宣传骨干队伍,解决政策宣传语言不通难题。在现有5双语和谐乡村试点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和命名范围,到2020年,全省建成民汉双语和谐乡村”30个以上。

    (四)金种子工程

   工作目标——

    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少年儿童爱我中华中华民族一家亲宣传教育,在广大未成年人心中播撒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金种子,使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在广大未成年人心田里深深扎根,筑牢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根基。

   内容要求——

    1.深入开展立德育苗教育活动。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采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爱我中华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学前和中小学教学计划,从小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国情教育。广泛组织开展讲故事、经典诵读、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

    2.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民俗博物馆等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先进事迹报告、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在校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深刻理解,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3.编辑传播民族团结一家亲好故事。组织专家学者,对维护团结统一、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过上幸福生活、扶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荣获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荣誉称号的各类民族地区先进典型及其感人事迹深入整理,编辑各民族一家亲甘肃好故事宣传教育系列丛书。采用校园文化、文艺节目、影视作品以及卡通、动漫和现场报告等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网络等新兴传媒,对民族团结一家亲好故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家喻户晓,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先进人物评选活动。

    (五)精神家园工程

    工作目标——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探索具有甘肃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路子,强化舆论引导,把牢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内容要求——

    1.以坚定共同理想信念为核心,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族工作八个坚持的重大原则、指导思想以及五个并存的科学判断,强化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强化政策学习与实践,进一步增强民族理论自信;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强化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民族工作制度自信,坚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决心。

    2.以巩固共同思想基础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平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五个认同在各族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这个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的共同思想基础。鼓励支持宗教界挖掘宗教教义中积极健康的内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践行社会道德风尚,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3.以巩固强化主流思想主导权为着力点,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引导与管理。在关系民族工作重大政治原则和政策理论问题上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对民族领域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话语权。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增强各族群众辨别大是大非、自觉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和文化渗透能力。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重点,占领民族领域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培养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干部队伍。加强对民族领域专家学者的思想教育与引导,建立同民族领域专家学者广泛联系机制,设立民族工作咨询专家智库,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学识水平高、社会影响大、关键时刻敢于发声的代表人士。加强民族出版物的审查和管理,依法打击各类涉及民族问题的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出版物,净化文化舆论环境。

    4.以多民族聚居省情为特点,加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政策法规大宣讲、民族团结模范事迹巡回报告会等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开展国情、省情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和睦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成效的宣传教育。既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也坚决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变相歧视等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发生。落实各民族一律平等、一视同仁的政策要求,使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谐共济。开辟广播电台甘肃省少数民族专栏,专题策划、定期播出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民族工作、民族历史、民族学校、民族企业、民族医院、民族人物等为主题的典型节目。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生事、煽动民族情绪言行,壮大网络正能量。

    (六)权益保障工程

    工作目标——

    立足团结人心、争取人心,抓住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持发展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优惠政策,把党的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原汁原味体现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身上,使少数民族各项合法权益充分得到保障。

    内容要求——

    1.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以依法治国为引领,深入实施依法治省方略,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相关细则、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新要求,调研制定《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定型化、规范化、法治化。继续进一步推进《甘肃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条例》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制定工作。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决不把涉及少数民族的一般民事和刑事问题说成民族问题,决不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也不把民族问题不当民族问题来处理。

    2.全力保障合法利益。加大力度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传统节日、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合法诉求,尤其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发展教育、实施双语教学、扩大再就业、发展增收产业、完善公共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等民生方面的诉求、少数民族学生升学、干部考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公益性公墓规划管理等特殊性问题方面的相关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定《甘肃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沟通协作机制,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与省外的信息交流,不定期对本地区民族关系、社会稳定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提高信息共享和联动预警处置能力。

    4.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修订《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引导企业、工商户和清真认证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及《清真食品认证分则》等文件。加强对窗口行业、服务领域、执法单位执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保障生产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5.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处理民族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打击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民族分裂分子、暴恐分子和藏独势力的渗透破坏,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两个共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员单位,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担当相关责任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委,具体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各地也应明确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活动有人组织、有人负责。

    (二)宣传创建与政策督查结合,防止活动空对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政策宣传教育,一手抓政策督查落实,防止宣传创建空对空。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主题、主线,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和国家一系列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教育深入人心。结合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结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充分用好战略平台,确保活动落细落地。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用好双联行动平台和“1236”扶贫攻坚、“1+17”精准扶贫脱贫机遇,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实现双联工作、扶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维深度融合,把双联单位、双联村率先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示范乡村。要用好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区建设试点的经验和其辐射带动效应、宣传引导效应、综合示范效应,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示范创建。要用好法制甘肃平安甘肃建设平台,高举法治旗帜,树立法治权威,用法治的方式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问题。要用好实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少数民族文化板块建设平台,在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宣传和展示少数民族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进典型和代表性人物,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于各项文化活动中。

    (四)强化督查考评,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根据本《规划纲要》将制定具体考评及表彰办法。通过组织年中督查、年底考评、互观互检互评等,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十百千万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和考核评价,对每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示范创建达标单位,宣传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等予以表彰奖励。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年度考核与省委、省政府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评选相结合,对始终保持荣誉的,报请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享受相关待遇。各地、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激励机制,对本地、本部门(单位)涌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及时表彰。

    (五)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协同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活动的具体研究和协调。建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情况通报和问题会商机制。各民委委员单位要结合职能,各司其职,开展各自特点的宣传创建活动。

    (六)落实资金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是推动两个共同目标的具体举措和途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需要。各民委委员单位等投入民族地区的资金要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求。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相关专项经费补助,集中重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要将各级、各有关方面资金投入保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本《规划纲要》为我省各级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性文件。各市州、各有关单位应据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确保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