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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训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时间:2024年07月07日 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hj2 点击:

实训实践教学是职业院校“教学做合一”、人才“理实一体什”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是实现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为适应“三教”改革需要,进一步强化实训实践教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和劳动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在理论课教学期间穿插安排实训教学,时间不少于所有教学时数的50%。在第3-4学期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幼儿园、医院等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在校学习和到企业实践交替进行),每批次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的时间原则上为1-3个月。实践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在真实的职场情景中围绕教学任务和培养目标,从岗位应用角度出发,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顺利开展岗位实习和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实践教学活动是工学交替、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岗位实习、社会实践、实地采风,又是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教学、情景化教学,更是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大学生“三下乡”活动、乡村振兴计划。实践教学期间可以开展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撰写调查报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动。

二、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教学督导室、质管办、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训实践教学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规划、协调、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的处理。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

(二)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与相关企业进行初步商讨,并实地考察该企业的工作、生活等设施,在确保可行的情况下,形成实践教学具体实施方案,包含教学目标、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安全保障等项目,经教务处、招就处、学工处、保卫处审核,报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启动实践教学。各教学单位负责与相关企业进一步商讨,签署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协议。协议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待一切条件成熟后,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正式启动实践教学。(审批表见附件1)

(三) 校企加强安全管理

由各教学单位和实践企业共同负责实践教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应急处突工作。

1.双方应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前的动员和专题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践教学目的、任务和考核办法,加强实践教学纪律和安全教育,预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在进入正式企业前,签署《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践教学协议》(附件2),企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学院定期到实践企业检查实践教学情况。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正常有序开展。

三、实践教学教师职责

教师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教学单位根据学生的专业课程情况,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下企业跟班组织教学;二是由企业选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企业指导教师。教师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加强联系与沟通,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认真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教学进度和质量,注意培养学生敬业守纪的劳动态度、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企业指导教师应代表单位,做好学生的实践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如在实践教学期间,学生被安排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学习,企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评定成绩。

(三)实践教学教师应全面组织实施学生在企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按教学任务组织教学,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和事故隐患,并主动向所属系及时反馈;遇到非常情况或发生意外,教学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汇报,按学院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写出书面报告,并协助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实践教学结束后上交每天的教学日志(系部管理),要听取企业对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做好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所属系(院)汇总。

(四)实践教学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学习报告,及时进行批阅。

结合实践教学期间学生的日常表现,评定学生学习考核成绩;最后按规定比例,综合企业指导教师和实践教学教师的考核成绩,计算实践最终成绩。

考核内容

实践教学工作记录本

实践教学期间工作总结报告

实践教学期间工作表现

实践教学期间集体观念、思想品德等其它表现

比例

0.3

0.2

0.25

0.25

(五)实践教学教师的工作量核算与补贴发放

原则上按正常出差报销交通费、杂费,如企业提供补贴的,不重复计算,少则按上述计算办法补齐;教师在学生实践教学期间,以实际完成的授课课时计入工作量,不得超过该班级本学期课表周课时数,不得超过本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中的计划课时。实践教学教师在实践教学开展前,填写《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3),申请下企业锻炼,考核标准参考《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外出实践教学班级的班主任应正常履行班主任职责,享受班主任津贴,要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生在实践教学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隐患,协助做好非常情况的处理工作。

四、学生职责

实践教学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所有学生都必须明确实践教学目的,端正实践态度,认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实践秩序,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尊重企业指导教师,服从管理与分配;学生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事先报请实践教学教师和企业的批准,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由教学单位与企业协商解决。

在实践教学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上课培训、生产实践等一律都实行考勤。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若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应向企业有关部门及实践教学老师提前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并出具相关证明(病假凭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凭家长信件等证明材料)并按审批程序审批。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及时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学生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不能按时返回,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按请假审批程序审批。不经准假而缺席者,一律作旷课(工)论处。

(二)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在实践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管理规定,牢记“安全第一”,防止各种工伤事故的发生;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实践教学评价

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实行以企业为主、学院为辅的校企双重指导、考核制度。实践教学作为专项活动进行考核,按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进行评价。考核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比50%;二是学院实践教学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比30%;三是实践教学各种报表材料或学院督导督查考核占比20%。学生如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应是所有实践岗位的综合考核成绩。

(一)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考核

企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填写《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践教学鉴定表》(见附4)。

(二)学院实践教师对学生考核

学生在实践教学结束时应完成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及时撰写实践教学报告,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并交给学院实践教学教师,作为考核的依据。教学老师要对学生实践教学报告进行批阅,并结合日常检查中学生的表现,评定成绩,填写《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践教学鉴定表》。

(三)学院督导督查对学生考核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对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进行督导督查考核。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深入企业一线,督查学生实践教学学习情况。

(四)校内实践实训学生考核

对于因各种原因而被批准同步安排在校内实践实训的学生,实践结束,考核成绩均以及格记载。未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学生,成绩均以不及格记载。有条件时,可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在其他班级重新开展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考核成绩不及格将不予毕业。

学生在实践教学结束时,应将学生实践教学鉴定表、协议书、实践总结等教学资料及时汇总系上存档备案。

(五)教学单位考核

实践教学完成后,学院将对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由教务处牵头,质管办、督导室、各教学单位配合,成立考核小组,对各教学单位前期调研、动员,实践教学方案制定,实践教学过程组织,实践教学巡查、实践教学考核等资料,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参与实践教学的单位的总数,给出评定等次一等、二等、三等各一个,分别奖励团体奖金1000元、800元、500元。同时,学院按教学单位获奖等次分别下达优秀实践教学教师名额分别为5、3、2名的指标颁发荣誉证书。建议在实践教学结束时,教学单位与企业沟通,对实践教学过程表现优秀的师生予以适当的物资奖励。

六、违纪处理

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发生违纪行为,可按学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并补充下列条款。当本补充条款与《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不一致时,按本补充条款执行。

(一)旷课(旷工)

发生旷工(含培训课)情况,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以下处分。旷工1天,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旷工2天,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旷工3天及以上,或屡教不改,重复旷工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半月不归且无正当理由者,学院可给予退学处理。

(二)违纪

违反企业规定,给予以下处分。违纪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处分者,学院予以口头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责令赔偿损失。累计受到3次通报批评者,学院可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对于违纪情节比较严重,被企业取消实践资格而退回的学生,学院可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其他情况

对于被企业取消实践教学资格退回的学生,由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协商,同步安排在校内实践。

七、事故处理

(一)意外事故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人身、财物安全不能保证时,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学院汇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重大事故

校企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保护现场,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恢复教学和生活秩序,并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院相关系配合企业参与调查工作,认真研究调查报告,及时处理,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学院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理。

各级各类事故的具体处理办法,严格按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

本《意见》自2023年3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审批表

各教学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学工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践教学协议

甲方(实践教学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学生): 电话:

家长电话:

鉴于甲方愿意为乙方学生提供实践教学机会,乙方希望通过甲方为其提供实践教学机会,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安排进行学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实践教学期限和内容

1. 双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进行为期 个月的实践教学;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进行学习。

3.学习内容以乙方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企业实践课程的要求为准。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学习内容、岗位进行调整;

(2)在学习期内根据乙方学生的表现,经和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对乙方提供的实践学习机会。

(3)实践教学期间对乙方的工作及日常生活负有管理责任和权利。

(4)可优先选择在乙方开展岗位实习并就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学习机会,所安排的学习内容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并安排食宿;可视乙方工作情况支付适当的劳动报酬。

(2)配合学院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实践学习计划。有义务为乙方所在学校老师前往甲方单位对学生进行指导或管理提供方便,对乙方教师、学生到本单位的情况进行考核,提供学习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3)在学生实践教学期间,甲方应配合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践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在乙方实践教学结束时根据学习情况对乙方作出考核鉴定;

(4)加强对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岗前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提供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践教学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乙方所在系(院)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践时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践锻炼;可根据工作情况享有适当的劳动报酬。

(2)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

(3)在实践教学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4)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

2.乙方的义务

(1)在协议规定的实践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岗位参加实践学习;

(2)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3)在实践教学期间,遵守甲方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任何其它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的工作规定;

(4)乙方应按时完成实践教学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

(5)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及操作规程培训等,自觉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7)遵守实践教学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所在系(院)保持联系,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做好周记的填写、总结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实践教学单位和学院的考核;

(8)在签订本协议时,应该将此情况向学生说明并征得家长同意。

三、保密约定

协议双方都有义务为对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的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均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

3.乙方学生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学校各执一份,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各方都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同意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

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是无效。如确要改动需经过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六、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教师基本信息

姓 名


学历/学位


职 称


所学专业


现专业方向


联系电话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企业简介


实践形式


实践时间与地点


实践锻炼岗位及内容

实践岗位:

实践内容:

实践锻炼预期成果


系(部)意见:

系(部)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用A4正反双面打印,由系归类整理存档

附件4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践教学鉴定表

所在系: 专业:

学 号


姓 名


所在班级


实践教学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


实践教学工作学习起止时间


实践教学实践个人总结(不少于500字)

签名:









企业指导教师或师傅评价

签名:

(企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带队教师评价

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系教学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 用A4正反双面打印,由系归类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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