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报考考生提交推免申请表时,必须由考生所在高中(中职)学校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表和考生承诺书中“考生本人签字”栏必须是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打印签名一律视为无效表;
申请表中必须张贴本人一寸白底近期免冠照,无照片者视为无效表,同时随表再寄来两张照片;
邮寄时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页正反A4复印)、获奖证书、相关职业资格鉴定证等证书复印件连同申请表、考生承诺书一同寄至我院招就处;
我院2016年推免招生报名时间延长至4月15日,请已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时将上述表格按要求寄至我院,以便审核录取。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